被取出的一沓現金。
  揚子晚報訊 (記者 任國勇)前天下午,一名小伙子在南京鼓樓區三汊河附近的工商銀行ATM機器上取錢時發現,機器內有一張未拔的銀行卡,他試著從這張卡裡取了9000元。事後,他感覺自己的做法不好,又將這些錢及銀行卡送到派出所。當晚,失主將錢和卡領回。
  當天下午2點半左右,二板橋派出所來了一名小伙子,他對前臺民警說,下午在工商銀行自動取款機上取錢時,發現裡面有一張銀行卡,點擊後發現卡內有9000多元,就將這筆錢分3次取出來了,想來想去感覺自己這種做法不好,主動來到派出所交出了9000元。民警說,別人卡裡的錢取出來幹嘛,應該退出卡交給銀行或者派出所啊?但小伙子面色尷尬,說反正他主動把錢和卡交給派出所了。民警也對他說,不管怎樣,能主動把撿到的卡和裡面的錢交到派出所是對的,如果拒不歸還,這9000元的數目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。民警登記接納這筆錢後,小伙子才離開派出所。正當民警設法聯繫銀行查找失主時,警方接到市民陳先生報警稱,下午他的銀行卡忘記退出取款機,恐怕遭人取錢了,因為他手機收到短信,被人分三次取了9000元。民警經過核對卡號,以及短信讓陳先生來派出所認領。晚上8點鐘,陳先生來到派出所,出示了身份證以及手機短信等內容進行驗證,表明下午那小伙子從取款機里退出的卡及現金是陳先生的,於是如數歸還。陳先生對民警連聲道謝說,沒想到這錢能失而復得,都怪自己當時去銀行匯錢時太粗心。(報料人:孟女士)  (原標題:取款機內有張卡,他“試試”取了9000 想想害怕又如數送到派出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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